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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聚森矿渣微粉有限公司矿山尾矿充填专用胶凝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通化市环境保护局二道江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关于通通化市聚森矿渣微粉有限公司矿山尾矿充填专用胶凝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000933;通讯地址:区政府政务大厅
附件:关于通化市聚森矿渣微粉有限公司矿山尾矿充填专用胶凝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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