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通知公告
固废机绿色胶凝材料矿山填充料与再生建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日期:2026-09-10 09:05
  •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分局
  • 字体:[ ]
  • 【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关于固废机绿色胶凝材料矿山填充料与再生建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910日-2026916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000933;通讯地址:区政府政务大厅 

1

文件名称

关于固废机绿色胶凝材料矿山填充料与再生建材循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

批准文号

通二环建字[2026]14

3

发文时间

2026910

4

批复全文

附后

5

污染防治措施

详见环评报告

6

建设项目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详见附件/无

 

 

 关于固废机绿色胶凝材料矿山填充料与再生建材循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化市恒益新型环保建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固废机绿色胶凝材料矿山填充料与再生建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你公司拟投资8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吉林二道江经济开发区龙山先进制造和循环经济示范区,通化市二道江区东源路 2308-5 号。租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利用钢渣、炉渣、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免烧砌块、矿山填充料、混凝土掺合料、胶凝材料等产品,年工作 300 d。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供暖依托企业周边其他项目余热。 

  (二)审批意见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为资源综合利用类鼓励类项目。根据环评报告结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及“三线一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厂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本项目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 8 座粉料储罐仓顶配套独立布袋除尘设施,废气经26m 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废气配套集气 + 布袋除尘设施,废气经 15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限值,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严格落实废气自行监测,各排气筒按规范预留监测采样口,保障自行监测、监督工作开展。原料卸料、投料全部在密闭车间内开展,物料密闭储存,采取密闭输送、苫盖抑尘;厂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密闭,控制无组织粉尘逸散。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产使用园区达标弱酸水,设置水罐密闭暂存;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生产废水不外排;磁选工艺废水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完善水平衡,落实湿物料渗滤液收集设施,并做好分区防渗。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二道江区净源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严禁生产废水混入生活污水管网。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接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做好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 HW08 类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建立危废台账,定期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环境风险及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原料储存区为一般防渗区,做好湿物料渗滤液收集,定期检查罐体、管线,杜绝跑冒滴漏。 

  定期组织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严格落实持证排污和自行监测工作。项目运行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要做好排污许可衔接工作;按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按项目的实施时限,运行前向环保部门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合法排污,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施工方案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要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的,要重新向我局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竣工调试3个月内你公司要组织项目环保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二道区分局备案。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请通化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道江大队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 

  2026910 

主办: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华路27号

邮箱:edjqdzzwk@163.com

版权所有: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205030001 吉公网安备 22050302000102号 吉ICP备05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