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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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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000933;通讯地址:区政府政务大厅
关于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你公司拟投资 350 万元,环保投资 86 万元。在吉林省通化市保安路 134 号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依托现有锅炉房进行改建;拆除现有 1 台 4t/h 燃煤锅炉,封存 2 台 6t/h 兰炭锅炉,新建 1 台 10t/h 天然气锅炉及配套 CNG 撬装供气设施,天然气由罐车供给,配套 15m 高烟囱。本次锅炉改造后,为全厂生产、生活提供热源。 (二)项目审批意见 本项目为锅炉改造安装建设项目,在厂区现有的建筑物内实施项目建设。根据环评报告结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吉林东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发展规划(2025-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吉环函〔2025〕13 号)和《通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市政办发[2024]4号)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本项目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和“以新带老” 措施。锅炉拆除作业区域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实施湿法作业;拆除产生的废耐火砖、废钢材、废滤袋、废机油等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限值;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禁止废水外排。必须完成原有 4t/h 燃煤锅炉报废拆除、2 台 6t/h 兰炭锅炉规范化封存铅封;完成原锅炉区域地面排查、破损防渗层修复;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完成老旧锅炉特种设备注销,同步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注销原有锅炉排污登记;拆除、封存、场地修复全过程留存影像资料。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安装的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烟气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 15m 高烟囱排放,有组织废气中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限值。加强防范环境风险措施,要建立日常巡检维护制度,故障时必须停机检修,杜绝事故排放。撬装站做好设备密封,预防泄漏,配套甲烷检测报警及紧急切断联锁装置;装卸作业采取防泄漏措施,控制甲烷无组织逸散,做好巡检台账。明确故障停机处置流程,严格落实报告表非正常工况管控要求,杜绝环境风险。 (二)严格落实锅炉废水处置工作。项目不新增生产用水。锅炉定期排水(清净下水)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锅炉软化水废水依托厂区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表2标准后,排入保安河最终汇入浑江。厂区雨污分流,雨水按照现有管控要求管控,杜绝废水混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三)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等设备,采取封闭、消音、隔声等减噪措施,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北侧临保安路厂界执行 4 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要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拆除封存阶段产生的各类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转运台账;危险废物严格落实分类收集、专用容器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树脂等由设备厂家统一回收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项目燃用天然气,使用罐车储存,潜在环境风险。应采取措施防范天然气泄漏、废机油泄漏等环境风险,并加强锅炉房、撬装站区域地面巡检,做好防渗维护。将撬装站天然气泄漏纳入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六)做好持证排污和污染物监测工作。项目运行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自行监测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施工方案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要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的,要重新向我局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竣工调试3个月内你公司要组织项目环保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二道区分局备案。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请通化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道江大队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 2026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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