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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日期:2026-08-26 11:17
  •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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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关于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26日-2026827(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5000933;通讯地址:区政府政务大厅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建设项目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莲花路88号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鑫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实施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依托原有锅炉房、燃料库实施改造,不新增占地,用地性质为现有工业用地。停用厂区现有 1 台 10t/h 燃煤锅炉,新建1台15t/h 生物质蒸汽锅炉及配套上料、除渣、软水处理、烟气治理设施;锅炉每天运行约7h,平均运行负荷约50%,每年运行280d。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由企业现有人员调配。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安装一台15t/h生物质蒸汽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多管除尘+布袋组合除尘器处理,烟气处理达标后经4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烟道或烟囱符合采样部位要设置永久采样孔并设置采样平台和排污口标志;有组织废气中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限值。锅炉工作场区地面采取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锅炉房全封闭,灰渣采用袋装在灰渣存储区;严禁掺烧煤炭、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仅使用检测合格生物质颗粒(全硫 0.03%)。生物质颗粒采用袋装,贮存封闭燃料库内。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限值 。

(二)严格落实锅炉废水处置工作。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经厂区管网排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表2标准,排入大样子沟河。不得新增入河排污口。

(三)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的鼓引风机和水泵等设备,采取封闭、消音、隔声等减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设备外委维护维修,不产生含油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的锅炉灰渣、除尘灰在防渗密闭区域袋装储存,全部外售肥料企业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树脂由设备厂家统一回收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做好持证排污和污染物监测工作。项目运行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自行监测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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