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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煤炭储存过程中卸煤、煤的储存、转运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在严格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1.转运和运输扬尘防治。运输车辆应采用符合排放标准车辆或清洁能源运输车辆,顶部遮盖篷布。厂区出入口处设洗车平台,对出厂运输车辆的轮胎及底盘等部位进行清洗;全厂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路面。
2.储煤库粉尘防治。储煤库采用全密闭式储煤库,地面全部硬化,顶部设置可覆盖全库的高压喷淋降尘装置,定时洒水降尘;配置一台移动式雾炮机,用于平时煤炭堆放及装卸抑尘;储煤库设升降门无物料进出时,应及时关闭。
3.露天堆场粉尘防治。堆场全部地面硬化,厂界设防风抑尘网(高度为7m,煤堆不高于6m);配置4台移动式雾炮机,用于煤炭进厂和装卸抑尘;非运输期采用苫布覆盖及防晒网辅助抑尘措施;定期进行洒水增湿处理;禁止在重污染天气,大风天气作业。
(二)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回用厂内降尘,不外排。全厂地面全部硬化,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厂区出入口设1座洗车平台,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车辆清洗废水经20m3三级沉淀池沉淀回用不外排。在厂区内储煤库、厂区内道路两侧及厂界边界等区域设有截排水沟,并在厂区地势最低处截排水沟末端建一座823m3雨水收集池,全部回用厂内降尘,禁止外排。
(三)加强噪声达标排放工作。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运输车辆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低噪声设备选用内装隔声吸声材料、基础减振和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限值。西侧为鸭大铁路,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沉渣。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煤泥定期清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置消防器材及可燃气体监测装置,防范自燃及爆炸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必要应急物资,进行备案,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上岗;并定期演练,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六)做好持排污许可证排污工作。项目运行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要做好排污许可衔接工作;按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按项目的实施时限,运行前向环保部门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合法排污,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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