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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 日期:2021-09-14 09:00
  • 来源: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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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21日印发了《二道江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化市二道江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该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制定原则

  要坚持以目标、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农村公路从大规模建设向重点建设内容转变,从注重数量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转变。

  坚持区级统筹,乡(镇)负责落实的原则。全区农村道路由区级统筹组织建设与管理,落实县道区管、乡村路乡(镇)统一负责的责任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企业及社会群团组织的力量,合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和“路长制”的全面实施。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决策,分步实施的原则。农村公路建设要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典型引导,加大重点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全面强化农村公路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

  坚持整合资源,全力攻坚原则。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维修养护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要聚焦突出矛盾和问题,区分县、乡、村级公路不同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科学把握养护对策和养护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农村道路建设与管养攻坚战,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和“路长制”的全面实施。

  坚持分级管理、责权统一。全面落实“路长制”,进一步明确县道、乡道、村道建设管理与维修养护任务,全面强化农村道路建设管理与运行维养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好农村路

  按照“先近后远、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重点村屯、重点路线、重点路段,努力打通农村交通运输“最后一公里”,加快实施重点自然屯通硬化路工程。

  (二)管理好农村路

  全面推行“路长制”,区级和乡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乡级政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各级路长对所管辖农村公路负总责。区、乡级政府通过制定本辖区“路长制”实施细则,指导村民委员会形成“路长制”工作机制,并通过在路侧设置公示牌公示路长等方式对社会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养护好农村路

  按照“区级统筹、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

  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同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比例达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不低于75%。区、乡级政府按照政府投资为主、多元筹资为辅的原则广泛筹集资金。明确县路区养,乡路乡养,村路乡、村养,区级择优补贴的运行管理与养护责任体系,除其他公路上的桥涵按照养护主体负责运行管理和养护外,鸭园大桥、西热大桥由区公路交通部门管理,桦树大桥、长胜大桥由区政府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管理。

  (四)运营好农村路

  充分发挥农村公路运输优势,加快构建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格局,提升农村物流节点服务功能,突出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农村客运融合、农村客运与货运物流融合、交通与各产业融合的“三个融合”,引领和支撑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相关文件: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江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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