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道江区民政局双公示目录 |
|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
| 双公示目录 |
| 部门(公章): 填表时间: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决定部门 |
项目类别 |
设置依据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 行政处罚:共6项 行政许可:共9项 |
| 1 |
对社会团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章 |
其他组织 |
| 2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章 |
其他组织 |
| 3 |
对故意损毁或擅自移动界桩和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处罚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七条 |
自然人 |
| 4 |
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处罚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八条 |
自然人 |
| 5 |
对擅自命名、更名或使用不规范地名、涂改、覆盖标志处罚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 |
《吉林省地名管理规定》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第23、24、25条 |
自然人 |
| 6 |
对养老机构未依法履行变更、终止手续的处罚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 |
1.《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
其他组织 |
| 7 |
对养老机构涂改、倒卖、出租、转让设立许可证的处罚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 |
1.《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
其他组织 |
| 8 |
对养老机构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处罚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 |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第49号令)中第五章第三十四条 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
其他组织 |
| 9 |
对养老机构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处罚 |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第49号令)中第五章第三十四条 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
其他组织 |
| 10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许可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四章第二十条、第四章第二十一条 |
其他组织 |
| 1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许可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其他组织 |
| 12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许可 |
《关于印发《吉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民发【2015】6号)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 |
自然人 |
| 13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许可 |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条修订)第二章、第八条 |
自然人 |
| 14 |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详细】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许可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章第十五条 |
其他组织 |
| 15 |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详细】 |
二道江区民政局 |
行政许可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章第十五条 |
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