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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7)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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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福有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体系,打造优秀本土物业品牌的建议》(第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楼道卫生问题 关于楼道卫生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区物业管理中心指导各乡镇、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清洁服务,确保楼道定期清扫且与小区院内地面清洁同步进行。为了保证清洁工作的质量,区物业管理中心将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楼道清洁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清洁不到位的情况,监督小组将及时反馈给属地责令物业公司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居民意识薄弱的问题,区物业管理中心将指导各乡镇、街道联合社区、物业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向居民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和环保理念,提高居民的公共卫生意识。 二、小区绿化问题 针对小区绿化缺乏专业规划和管理的问题,区物业管理中心将指导各乡镇、街道推动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聘请专业的园艺人员或与专业绿化公司合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绿化养护计划,定期对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养护工作,确保植物健康生长。在绿地管理方面,要求物业公司设立明显的绿地保护标识,明确告知居民爱护绿地和植物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绿地的后果。 三、施工后维修服务跟不上问题 为提高维修服务重视程度,区物业管理中心将指导各乡镇、街道组织物业公司和施工单位开展专题会议,强调施工后维修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要求物业公司制定完善的维修服务制度,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到位。同时,推动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流施工遗留问题的处理进展。对于施工遗留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明确问题解决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对于复杂或需要长时间解决的维修问题,督促物业公司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和时间表,并通过社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向居民公开说明,让居民及时了解问题处理的进展情况,做到透明化管理。
2025年3月21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物业管理中心孙洪侠13944588221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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