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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11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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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生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照明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路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市民的出行安全和生活品质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局在加强日常维修养护的同时,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路灯进行了升级改造,2023年7月至今,已对钢城路、东西华路、东通化大街、东强路、复兴大桥等8条街路共计268杆中华灯灯罩、防尘板、光源等进行了重新更换,累计更换灯泡5231个,灯罩2974个、灯帽337个、防尘板2704个,目前城区照明设施运转正常,灯杆干净整洁,亮灯率达到95%以上。 按照职责分工,小区内市政设施至今尚未纳入市政养护管辖范围,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积极为民排忧解难,我局已于今年4月提出申请,将“老旧小区照明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待上级批准后,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在今后工作的开展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照明设施的管理: 一、为保障照明设施高质量、高效率安全运行,我局将城区划分为四个区域,推行照明设施区域管理制度,并落实每日巡查制度,每天确保巡查不少于10人次,将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保持在国标以上。 二、在“两率”达标的基础上,加强灯具保洁率、故障处理率和市民满意率的提升。 三、立足工作职能,整合“双报到”在职党员力量,将服务下沉到社区网格,推动基层治理工作见实见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
2024年5月11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丁元山13614356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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