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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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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成成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公共停车位不能停车的建议》(第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便捷、有序的停车环境,我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的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治行动。二道江区执法、交警等相关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有效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将任务细化分解,确保职责分明、责任到人。部署专人对重点街路、重点区域进行巡逻排查,依法取缔道路两侧商户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展示商品、摆放物品、私自设置锥桶等行为80余起。同时,对已清理的重点区域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影响交通秩序的违规占道等城市顽疾问题,切实缓解辖区道路停车泊位紧张的情况,提升停车位利用率。 二是开展文明停车宣传活动。为推动城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停车习惯,强化文明停车意识,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停车普法宣传工作。我单位已完成城区内主街主路商铺门店《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手册的发放工作,重点对擅自圈占公共停车泊位的相关法规及处罚措施进行告知,并对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是否设置地锁、放置障碍物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单位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3780000、3781111),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私占公共停车位等不文明行为。接到举报后,我单位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并依法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反馈机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形成闭环管理。 下一步,我单位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巡查监管,持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整治效果长效化。二是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交警、社区、物业等部门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整治效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停车相关法规,提升市民文明停车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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