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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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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淑杰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桃源村二组每到冬季,上午11点以后才能见到阳光,天空飘雪花问题。 该处企业污染问题为高新区企业造成,已与高新区沟通,高新区于2015年已就此事研究搬迁事宜,但后期搁置,就此问题正在与高新区进行沟通。 二、关于周边企业噪音大问题。 周边企业为高新区企业,已与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提交该问题。 三、关于雨季江水倒灌,浸延居民土地问题。 二道江乡工作人员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住建局负责人到现场查看,该处为高新区引进企业提高地势造成,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此问题上报高新区领导,并将此处排水渠等进行疏通。 四、关于该组现居住村民希望征占问题。 已与高新区沟通,高新区于2015年已就此事研究搬迁事宜,但后期搁置,就此问题正在与高新区进行沟通。
通化市二道江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周暄5089010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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