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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日期:2025-10-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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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传林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泰林牧业电力基础设施增容及变压器更换的建议》(第3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属地电业部门沟通咨询,企业用电单户100千伏以下低压电,归电业部门负责。增容超出100千伏费用为企业负责,且泰林牧业用电线路为企业专线,产权为泰林牧业所有,因此电力增容费用应由企业自行负责。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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