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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日期:2022-01-1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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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及上级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部署,全面开展了法治政府创建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按照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强化措施,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区委党校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课程,作为全体党员干部年度必修课内容。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强化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运用。区政府常务会议还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议题学法活动,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组织议题学法活动4次,系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通化疫情期间,为保证不间断学法,我区领导干部通过线上微信培训群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专题课程,进行线上学习,参学260人次。

 二是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和平台,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普法工作中,我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普法工作、依法治区工作、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普法方式,建设各类普法阵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制定规划,积极履行法治政府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我区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考核,并在绩效考核、政绩考核中,提高权重。在政府法治建设中,区领导亲自参与、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听取区直部门及各乡(镇)街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把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每年年终,区政府都向同级党委、人大和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是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区直各相关部门履行向区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书面汇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二)强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1.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动态化管理。通过对权力清单梳理,区直部门权力清单调整为773项。在梳理调整权力清单的同时,根据行政职权的变化情况,对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同步进行了更新调整,并在政府网站公布。调整后,全区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为131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5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取消。

 二是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清理,积极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改革,印发了文件下发到区各部门,并在全区六个部门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工作。成立二道江区“无证明城市建设”工程专项推进组,制定印发了《二道江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确认工作。经梳理,全区拟保留证明事项153项,拟取消证明事项607项。

 三是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制定《二道江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试行)》,组织各部门(单位)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并动态更新,积极在本区26个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建设工作。2021年受理市转办的政务公开案件2件,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加强涉软投诉举报工作,积极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我区下发了《通化市二道江区软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制度》,由二道江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投诉者反映的各类问题,督促纠正影响软环境建设的行为,将软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投诉举报热线为12342,并在省软环境平台上,开设投诉举报栏目,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案件。2021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件,已办结,结案率100%,办理情况在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未发现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

 五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实行便民利民举措。完成了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政务大厅设52个窗口,开放50个窗口,进驻31个单位,办事事项830项;出台了《二道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二道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请假制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加强大厅和中心规范化管理;推进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重点服务领域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做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组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队伍,负责咨询引导、前台受理、物料流转、盖章发证等工作。

 六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围绕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实现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府服务流程,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政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情况。

 2.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法律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资格审查、考试,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制定相关制度,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教育网”进行自学和考试,全区共有200余人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督查,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等领域开展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规范运行。2021年对全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卷进行抽查和案件评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程序不规范、程序违法等问题进行当面反馈,责令整改。

 三是实行人性化执法,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二十八条清单》,突出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努力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二道江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二道江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二道江区关于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免罚”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布了首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清单。清单涉及绿色环保、城市卫生、广告宣传、占道经营、缴税纳税、道路安全等76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免罚”。同时,定期开展服务企业周活动,适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下发了《二道江区关于做好司法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迎检工作的通知》《关于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完成“四张流程图”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编制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规定报送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及佐证材料。为确保取得实效,区司法局制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调度表,定期进行调度,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对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工作进度慢,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的单位进行问题反馈,督促其整改。

 3.落实法治审核机制,依法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的作用。我区健全了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与吉林昱诚律师事务所签订购买法律服务合同,确定和完善了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涉法事务,参与涉法事件处理审查,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办理涉及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为政府决策提供客观、公正、有效的法律服务。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66人次,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8次,对10件重大信访案件进行了研判,审查重要合同30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18件,代理民事行政诉讼11件,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具法律意见5件。

 二是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我区依法开展了对违背《行政处罚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区无违背《行政处罚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我区在制发规范性文件时,强化了法治审核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出台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法治审核,出具法治审核意见。截至目前,我区政府及工作部门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件,废止的3件,确认失效的5件。

 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相关环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上会,同时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网上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利益的充分听取相对人意见。

 4.严格规范执法流程,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

 我区为使三项制度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成立了二道江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共同牵头推进此项工作,并下发文件,对制度落实进行全面检查。我区共有15个执法部门参加“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完成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的建立工作,根据三项制度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二道江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计划检查项39项,跨部门联合检查项6项,已全部完成。

 5.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行政执法队伍

 我区下发了《通化市二道江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文件,召开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县级部门县级行政权是否下放到各乡(镇)行使的相关事项,梳理各乡(镇)街行政职权清单,成立各乡(镇)街行政执法机构,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对各乡(镇)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并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协调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6.多措并举,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实行联调联动,加强预防机制建设,抓早抓小,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2021年11月末,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0件,达成书面协议36件。其中,一般案件18件,疑难案件16件,司法确认案件2件,达成口头协议234件。

 二是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机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应诉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2021年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制定行政复议相关制度,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改革措施;汇总本级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讼案件的情况,对败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开展差案评查、责令整改,督促全区行政机关能够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府院联动”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召开区府院联席会议,会同区法院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府院联动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7.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结合疫情防控,强化了突发事件机制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措施,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防范化解本地区重大风险责任和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存在法治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少、新入职的法治工作人员业务生疏,跟进指导不及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更好地开展,导致我区离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总要求还有一段距离。针对上述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薄弱环节,我们将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考核

 要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纳入政绩考核、绩效考核,增加考核分值比重,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党政干部目标考核和政绩评价挂钩,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二)提高法治思维,积极预防被诉风险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源头上预防被诉风险。探索常务会前学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

 (三)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按照建立法治政府要求,我区将进一步完善《二道江区行政权力清单》,明确各部门的行政权力和责任,落实追责办法,为确保依法行政的规范化提供可靠保障。

 (四)积极开展示范法治政府创建,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围绕法治政府创建和依法治区重点工作,全力抓好示范创建准备工作,坚持精准规范原则,严格对照创建指标要求逐项整改,加强工作统筹,既要强化内部协调,又要加强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全面准确反映二道江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五)重视矛盾化解,妥善处理行政争议

 建立高效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分析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准确用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与尊严。

 (六)优化管理办法,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对政府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定期听取法律顾问的工作意见、建议,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和保障。

 (七)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禁止临聘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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