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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日期:2026-09-23 10:46
  • 来源: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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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规定及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要求,区政府对现行有效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清理,区政府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于涉及的上位法或上级政策已经调整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现行有效、失效、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失效(文件规定适用期的,适用期届满之日早于本决定公布之日,从适用期届满之日起失效)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XLS
附件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XLS
附件3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XLS

主办: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华路27号

邮箱:edjqdzz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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