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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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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二区政发〔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通化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通知》(通司发〔2022〕44号)要求,区政府对现行有效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清理,区政府决定,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代替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现将现行有效、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废止(此前相关文件已明令废止的,从该文件规定之日起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失效(文件规定适用期的,适用期届满之日早于本决定公布之日,从适用期届满之日起失效)。
附 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1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 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 件3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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