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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日期:2022-11-0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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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二区政发〔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通化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通知》(通司发〔2022〕44号)要求,区政府对现行有效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清理,区政府决定,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代替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现将现行有效、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废止(此前相关文件已明令废止的,从该文件规定之日起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失效(文件规定适用期的,适用期届满之日早于本决定公布之日,从适用期届满之日起失效)。

 

   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件1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发文字号
1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关怀关爱工作的通知》 通二区政办发〔2018〕36号
2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江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二区政办发〔2020〕3号
3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江区关于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意见通知》 通二区政办发〔2020〕9号
4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通二区政办发〔2021〕1号

 

   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发文字号
1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二道江区鼓励投资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通二区政发〔2018〕11号
2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江区特困供养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二区政办发〔2018〕2号

   件3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发文字号
1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道江区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二区政发〔2018〕15号
2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 通二区政函〔2013〕87号
3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道江区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二区政办发〔2008〕2号
4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江区煤炭行业去产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二区政办发〔2016〕32号
5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政府管理煤矿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二区政发〔2007〕23号
6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实行分税制一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通二区政发〔1996〕73号
7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道江区财政投资结算评审暂行规定>的通知》 通二区政发〔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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