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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 日期:2023-10-1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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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的政策及发展战略,认真执行国家内外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管理权限,履行主管行业领域的审核、审批和监管职能。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对外经贸政策和招商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统计及任务指标的分解、考核认定工作。

    (四)负责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域外来我区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区有关单位参加洽谈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各类展销、展览工作。

    (五)拟订我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全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十)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合作政策,为对外合作企业提供服务。

         (十一) 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三)承担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商务局根据我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综合科主要职能:

    承担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文印、保密、日常管理、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负责制定全区商务政策法规和办法;组织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岗位责任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商务工作综合汇总,分析研究情况,向区政府和有关单位报送工作动态;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汇报、讲话稿等综合性材料工作;负责局电子政务及相关网站管理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相关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党建、信访维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职能:

    承担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国内外贸易、利用内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证照的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及本部门“放管服”工作。

    (二)投资促进科(商贸科)

    投资促进科主要职能:

    承担全区招商引资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承担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参加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承担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承担投资商来我区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企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立项审查和批准发证,积极引导投资商参加各种经济交流活动。

    承担全区外商投资指导服务事项。负责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区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负责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参与制订全区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协调并参与全区改善投资环境工作。

    负责组织全区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贯彻国家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有关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方面的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域外来我区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区有关单位参加洽谈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各类展销、展览工作负责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中涉及我区的工作。

    承担全区经济技术信息交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承担为我区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制定相关服务政策和措施事项。

    商贸科主要职能:

    承担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我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承担统筹全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

    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全区流通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定,指导推进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承担研究拟订全区进出口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负责综合分析全区进出口情况,提出结构调整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经贸团组出国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参与全区外经贸发展的政策调研并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出口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出口数量,培育出口企业集群。

    承担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出口相关政策工作,负责做好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核准、申报工作;负责各类外贸扶持资金的审核上报工作。

    承担指导品牌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工作,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流通企业开展备案登记工作。

    承担全区重点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重点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负责全局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承担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改制及改制后的稳定工作;负责对已改制企业监管工作,处理已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承担全区药品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业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办公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钢城路68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 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 13:3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3715128(部门办公室电话)

        负 责 人:张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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