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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
  • 日期:2023-10-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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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拟订本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负责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重要活动的公务接待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政策规定,拟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运行监管;承担全区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用车保障工作。参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国家现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制定区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标准,并实行统一调配;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和维修维护等工作。 

  (六)负责指定范围的政府采购工作;制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流程、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区政府机关办公楼主楼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办公楼主楼及周边的社会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绿化美化、环境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八)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机关事务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机关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政务公开、党群、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和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关系。 

  负责机关控购商品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拟订本局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总编制本部门管理的各项资金(基金)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会议和重大活动经费审核、报销;负责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礼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等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重要活动的公务接待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办公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3763300
  负责人:杨兴龙

主办: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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