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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宏风矿业有限公司碎石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日期:2025-10-29 08:43
  •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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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通化市宏风矿业有限公司碎石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29日-20251030日(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5000933;通讯地址:区政府政务大厅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通化市宏风矿业有限公司碎石提升改造项目 

吉林通化二道江区 

通化市宏风矿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睿彤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350万元,在二道江区鸭园镇西热村一组黑瞎子站对矿区生产规模进行扩建项目。本项目扩建后矿区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规模由10×104m3/a增加到17×104m3。本项目利用现有破碎生产区,不新增占地,不新增设备。矿山服务年限为 7 .95年。总占地面积0.1126km2,其中矿区面积为0.04km2,矿区外面积为0.0726km2(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6°5′14.784″,北纬:41°47′38.797″,矿区5个拐点坐标圈定)。主要包括露天采矿区、破碎生产区、辅助设施区、临时成品矿石堆场、排土场、运输道路等。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项目矿区东侧、西侧、北侧为林地,南侧为通化市二道江区东街白灰厂,矿区南侧边界约560m处为鹤大线、南侧边界约650m处为浑江。矿区境界外周边300m范围内无其他居民区、学校、等级高速路等。本项目生产不用热,生活用热采用电取暖方式;不设置职工宿舍。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本项目矿山林木采伐要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和控制损毁土地面积和程度,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规划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各种运输车辆规定固定路线,应尽量减少原地表植被的损毁,要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以备矿山修复和复垦。施工前对露天采场区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将剥离的表土全部堆存于项目排土场内,用于植被恢复覆土使用。对排土场进行密目网苫盖及编织袋装土拦挡,并对其排土场扰动区域进行全面整地、撒播种草,并种植乔木。采矿过程中采取“过程控制”和“边开采边恢复”保护措施理念,对裸露场地及时覆土、撒播草籽、栽种树木复垦。并对地表进行定期的人工巡查,矿山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涉及建筑物拆除及清运、边坡修整、危岩体清运、边坡防护、地面清理平整、设警示牌、围栏、边坡稳定监测等应加强生态保护,避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和损毁现有土壤和植被对景观造成破坏。 

(二)、做好废水处置工作。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矿区淋溶水。项目在矿山最低点设置防渗集水池(50m3)并在四周设置排水沟,防止雨水进入采矿区形成淋溶水,收集的淋溶水经水泵泵至地表后经重力自留的方式流入矿区防渗沉淀池内(200m3)收集处理后,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做好废气达标排放工作。本项目尽量选择在风速较小时进行运营期爆破,露天开采采用湿式钻孔凿岩作业,矿区配备专用洒水车,装卸及运输粉尘采用洒水降尘、设置苫布遮盖等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破碎及筛分车间全部封闭,且安装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本项目采矿爆破使用限量粉状乳化炸药、低噪声爆破法作业;要求爆破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夜间禁止外运或开采,昼间途径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减噪降噪措施后控制设备噪声,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等。生活垃圾由防渗加盖垃圾桶进行暂存,定期送往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表土暂存于排土场内,并加盖苫布,防止雨淋风吹,同时在开采期限内采取边开采边覆土复耕,表土及时用于采空区覆土,减少表土堆存量及堆存周期。沉淀池污泥自然晾干后暂存排土场内。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及废含油抹布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做好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鉴于本项目在生产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风险防范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照《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相关要求,项目要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培训演练后上岗。 

(七)、植树造林做好复垦工作。闭矿时采取工程技术和生物等措施,利用存放的表土和废石料对露天采空区及工业场地进行回填、覆土种草、植树造林做好复垦工作。 

(八)、做好持证排污和自行监测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要做好排污许可衔接工作;按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按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按项目的实施时限,运行前向环保部门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合法排污。 

主办: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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