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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主要职责
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区监察局仍属于区政府序列,行政监察工作对区政府负责,接受区人民政府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机关主要职能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其《行政监察法》;监督检查基层党委、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2、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教育,拟定有关党、政纪条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4、提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意见,对全区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
5、提出加强软环境建设的 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优惠政策在工作中的落实情况,纠正和查处影响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的问题。
6、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协助党委(党组)管理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8、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要求,及时报告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9、完成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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