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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制度。区长信箱设专人管理,工作人员按时上岗,工作时间全时值守、接收网上来信,认真核实甄别来信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素(姓名、电话、事实)并及时协调办理,回复要严谨、翔实。
二、交办反馈制度。对“区长信箱”反映提出的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对确需延时办理的相关事项,要主动说明原因,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特殊紧急事项应立即办理,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依据《通化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网络单位量化评比细则》,严格对网络单位答复落实的相关事项予以跟踪督办考评。
三、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复杂或特殊事项,把握不准或协调办理难度较大的,要先期沟通或逐级请示,办理后要向直接领导汇报。关注热点、难点及倾向性问题,做好先期安抚解释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群众情绪。
四、定期汇报制度。综合分析网上留言情况,认真疏理并定期上报区领导,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信息。每季度对“区长信箱”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
五、保密制度。不准泄露涉及投诉事项的有关内容,非工作或不利于保密的场合不得谈论与工作有关的事项。不准私自留存、携带、转借或随意放置与工作有关并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透露可能影响办理结果的相关事项。严禁非专管人员进入“区长信箱”管理程序,或浏览处理页面。
六、学习制度。围绕“区长信箱”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经常进行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系统了解、掌握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切实发挥政府“外脑”作用。
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心不强或疏忽大意引发泄密并产生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主观故意泄密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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